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0届会议(MEPC 80)要点快报

  • 商洛在线
  • 2023-07-08 14:47:31
  • 来源:中国船级社

会议总体情况

国际海事组织(IMO)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0届会议(MEPC 80)于2023年7月3日至7日以线下与远程混合方式召开。会议重点审议了强制性文件修正案、压载水有害水生物、空气污染预防、船舶能效、船舶GHG减排、海上塑料垃圾、污染预防及响应、特殊区域及PSSA指定等议题。

除全会外,本次会议成立了5个工作组:空气污染与能效工作组(WG)、船舶GHG减排工作组(WG)、压载水审议工作组(TG)、强制性文件修正案起草组和PSSA指定技术组。会议最终通过了14份环保会正式决议、批准了10份通函,批准了3份公约修正草案,批准了2项新增工作立项项目。


(资料图)

重点议题

(一)审议和通过强制性文件修正案

委员会审议通过压载水公约修正案(MEPC.369(80)),主要修订公约附录II压载水记录簿格式,采用代码(字母)和项目(编号)记录方式,并增加了压载舱清洁和沉积物处置等操作场景。修正案将于2025年2月1日生效。

(二)压载水有害水生物

1、BWM公约通信组报告

会议审议批准了“压载水公约经验积累期下公约审议计划(CRP)”,将以BWMS.2/Circ.79 发布。CRP主要包括EBP概述、组织形式、审议方式和步骤、公约审议原则、审议过程中的问题优先权等。CRP提出了具体的公约审议时间表,自MEPC 80开始至2026年秋季的MEPC 85会议完成。

会议再次成立压载水公约审议通信组,制定了后续工作计划,确定了公约审议阶段需要处理的问题表,以及通信组工作使用的表格格式要求。

2、压载水记录簿(BWRB)及压载水报告

(1)会议审议批准了“压载水记录保持和报告指南”,该指南附录包括压载水记录簿(BWRB)填写指南、压载水报告格式示例、自愿记录的各舱压载水作业记录格式示例等,将以BMW.2/Circ.80发布。

(2)会议同时通过了压载水管理和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导则(G4)修正案(MEPC.370(80))以及压载水置换导则(G6)的修正案(MEPC.371(80)),主要协调修订以增加对上述压载水记录保持和报告指南的指向。

(3)会议通过了“在压载水公约下使用电子记录簿指南”(MEPC.372(80)),批准了关于使用压载水电子记录簿的压载水公约修正草案。压载水公约修正草案将于MEPC81会议通过。

3、在挑战水质港口营运船舶的压载水公约应用

由于时间原因以及对一些原则性问题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本次会议没能完成“在挑战水质营运船舶应用压载水公约指南”。考虑到该问题的紧迫性,一些代表团表示在MEPC 81会议时应将该指南作为高优先项予以完成,会议同意以MEPC 80/4/8文件作为基础文件,争取在MEPC 81完成该指南。

4、在压载舱内临时储存灰水和经处理的生活污水

由于时间原因,本次会议没能完成“BWM公约下在压载舱内临时储存灰水和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指南”以及对压载水公约的相应修订。另外,由于该问题涉及到MARPOL附则IV,且附则IV正在审议修订过程中,因此将考虑邀请MARPOL附则IV相关专家进一步审议该问题,并邀请成员国和组织向下届会议提交提案。

5、对已经型式认可的现有BWMS变更的认可

经审议,会议认为该问题可以制定一个指南,或者制定相应统一解释,并考虑与压载水公约审议计划的潜在关联性,邀请向下届会议提交关于指南或统一解释的具体提案,以解决通过现有型式认可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变更的问题。

6、会议批准PPR10会议完成的以下文件:

(1)压载水符合性监测仪器(CMD)验证协议( BWM.2/Circ.78)。

(2)压载水公约第B-3.5和B-3.10条及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格式统一解释( BWM.2/Circ.66/Rev.5)。

(三)空气污染(议题5)

1、会议批准了“MARPOL附则VI第26、27和28条下使用生物燃料临时指南”(MEPC.1/Circ.905),以解决在SEEMP制定、DCS数据上报及CII计算时生物燃料的碳转换系数(Cf)问题。指南明确对满足CORSIA可持续性标准且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不超过33 gCO2e/MJ的生物燃料,可通过核算得到的排放强度值乘以燃料低热值得到燃料的Cf(该值不能小于0)。对含有该类型生物燃料的混合燃料,其Cf采用加权平均方法计算得到。对不满足该要求的生物燃料,其Cf取同类型化石制燃料的Cf值。同时,会议明确指出,该方法仅为在IMO LCA框架下解决生物燃料Cf计算问题前的临时方法,且不作为对未来方法的预判。该临时指南将于2023年10月1日生效。

2、会议批准了关于低闪点燃料相关问题的MARPOL附则VI第2、14、18条和附录I修正案,并将在MEPC 81会议通过。

3、会议同意对2021 EGCS导则(MEPC.340(77))涉及电子记录簿(ERB)的条款分别增加脚注“参考MARPOL公约下的ERB使用导则(MEPC.312(74))”,以便作为主管机关认可EGCS 电子记录簿依据,用于“2021 EGCS导则”的统一实施。

4、对加拿大提出的发动机低负荷下的NOx排放问题,会议未形成结论。就EGCS废气清洗系统相关要求的提案被推迟到PPR 11审议。

5、会议批准了来自PPR10的以下文件:

(1)2023年热废弃物处理设备导则(MEPC.373(80))。

(2)MARPOL附则VI第18.5条和18.6条关于使用电子燃油供应单(BDN)的统一解释(MEPC.1/Circ.795/Rev.8)。

(3)关于船用柴油机替代蒸汽系统的MARPOL附则VI第13.2.2条修正案草案,以期MEPC 81通过;将2023年MARPOL附则VI第13.2.2条关于不需要满足III级限值的非完全相同替代发动机指南草案推迟至MEPC 81审议。

(四)船舶能效(议题6)

1、为明确EEDI计算中“燃气舱加注率”Kgas计算涉及的气体燃料舱的加注上限(filling limit)问题,会议通过了新的EEDI验证导则修正案(MEPC.374(80)),将原本4.2.3.2脚注中“filling limit”的表述改为“loading limit”,并引向IGF Code,考虑到LNG货舱也可能被用作燃料舱的问题,同时引向IGC Code。

2、会议通过了2021功率限定导则的修正案(MEPC.375(80)),提供了储备功率使用上报的具体实施要求,并给出了该系列信息在GISIS中的上报模板。同时,会议还明确秘书处就收到的数据将每年向委员会提交总结报告。就主机功率/轴功率限定纳入EEDI框架的问题,会上仍未能就Pme的计算等问题达成一致。

3、会议批准了关于DCS数据收集表格(MARPOL附则VI附录IX)的修正案,并将在MEPC 81会议通过。表格对燃油消耗数据的收集要求进行了细化,未来对主机、辅机及锅炉等设备的油耗需要分开上报,同时表格还新增了船舶年度总计真实货运周转量、使用节能技术类别、使用岸电量、自愿上报重载航行距离等信息。对集装箱船,货运周转量需要以吨海里(tonne-mile)和箱海里(TEU-mile)两种形式上报。同时,会议邀请各方尽快给出关于新增数据具体的收集要求和验证方法,以便在MEPC 81通过,辅助新要求的实施。就上报后DCS数据的使用,会议也批准了新的MARPOL附则VI修正案,明确秘书处可在保密规则下向咨询和研究机构提供非匿名DCS数据,在船公司要求的情况下,秘书处也可以公开该公司船舶的非匿名数据。此外,秘书处也在会上明确将对GISIS的DCS数据上报系统进行升级和改进,以提升数据上报的效率和准确性。

4、就2026年1月1日需要完成的短期措施评估,会议给出了具体的工作计划,明确了评估范围、执行时间表及所需的数据信息,并邀请相关方对措施评估提供更多的数据和信息。短期措施将就EEXI、CII法定要求及其相关导则进行全面的评估,并包括对LCA导则的应用和对成员国的影响等。

(五)船舶温室气体减排(议题7)

1、会议通过了《2023年IMO船舶温室气体(GHG)减排战略》(MEPC.377(80)),进一步收紧了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减排要求,明确应尽快实现国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达峰,并考虑不同的国情,在2050年前或2050年左右,即:接近2050年,实现净零排放。同时,朝着逐步消除温室气体排放方向继续努力,与巴黎协定第2条设定的长期温升目标保持一致。同时,战略还设置了两个“指标性校核点”:到2030年,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年度排放总量相比2008年应至少降低20%,并力争降低30%;到2040年,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年度排放总量相比2008年应至少降低70%,并力争降低80%。上述目标与校核点均应根据IMO制定的《船用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导则》中的能源系统边界,考虑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。此外,战略还增加零/近零GHG排放技术、燃料和/或能源的应用,指出到2030年,零/近零排放技术、燃料和/或能源的应用,在国际航运中的占比至少达到5%,并力争达到10%。该战略将以5年为周期进行修订,此后的第一次战略修订为2028年。

2、会议在明确了中期措施技术要素(目标型船用燃料温室气体强度标准)和经济要素(基于海运温室气体排放的碳定价机制)的基础上,明确了后续对中期措施的综合影响评估(CIA)工作,拟针对一揽子措施的各种组合和场景,从与主要市场的联通性、货物价值和种类、运输依赖度、运输成本、食物安全、灾难应对、成本有效性、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,开展对成员国的综合影响评估。综合影响评估计划在2024年秋季召开的MEPC 82次会议完成。中期减排措施将在2025年秋季召开的MEPC 83特别会议(MEPC 83将在2025年春召开)上通过。

3、会议通过了《船用燃料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强度导则》(MEPC. 376(80))(LCA导则),同意成立会后通信工作组就燃料上船前排放数据收集、船端排放默认值、部分新技术的排放核算方法等开展工作,并向MEPC 81提交报告。同时,同意在MEPC 81会前召开LCA相关的专家组会议,并在MEPC 81会前背靠背召开的ISWG-GHG 16对专家组会议产出和通信工作组报告进行审议。

4、由于时间限制,船舶碳捕捉相关提案推迟至ISWG-GHG 16审议。

(六)PPR 10报告

会议审议批准或通过以下文件:

1、2023年减少入侵生物转移的船舶生物污垢控制与管理导则(MEPC.378(80))。

2、2023年有害物质清单编制导则(MEPC.379(80))。

3、危险和有毒物质(HNS)溢漏应急操作指南(将以IMO出版物发行)。

4、关于产品分类和分类的决定修正案(PPR.1/Circ.7/Rev.1)。

(七)其他分委会报告(议题10)

1、批准“经修订的降低船舶水下辐射噪声对海洋生物影响导则” MEPC通函(MEPC.1/Circ.906)。

2、批准《降低因纽特人努纳特和北极地区水下辐射噪声指南》(MEPC.1/Circ.907)。

3、批准《MARPOL公约》议定书I第五条的修正草案,将在MEPC81会议通过。

(八)特殊区域、排放控制区及PSSAs的指定和保护(议题11)

1、会议通过“指定地中海西北部为特别敏感海域(PSSA)”MEPC决议(MEPC.380(80))。

2、会议分别通过“确定MARPOL附则I下红海和亚丁湾地区特殊区域相关条款生效日期”MEPC决议(MEPC.381(80))、“确定附则V下红海特殊区域相关条款生效日期”MEPC决议”(MEPC.382(80)),确定自2025年1月1日起上述特殊区域内的相关排放要求生效实施。

(九)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工作计划(议题14)

1、批准 “装有选择性催化还原(SCR)系统的船用柴油发动机有关的特殊要求相关的2008年氮氧化物技术规则额外要求的2017 SCR 指南修订”新产出,纳入PPR议程,计划1届会议完成。“2017年指南修正案,涉及的其他方面与(MEPC.291(71)号决议,经MEPC.313(74)号决议修订)”,

2、批准“关于船上现有发动机重新认证的2008年NOx技术规则修订” 新产出,纳入PPR议程,计划1届会议完成。

3、批准两个会间工作组会议

(1)ISWG-GHG 16会间会:2024年4月15日-19日。

(2)ESPH工作组会间会:2024年内。

4、成立两个通信组:

(1)压载水公约审议通信组。

(2)LCA框架进一步制定通信组。

5、 MEPC 81会议安排

MEPC 81:2024年4月22-26日。

标签:



推荐More